English

总政印发《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规定》

2004-10-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袁晓 记者 温庆生 我有话说

本报讯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下发文件,印发《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规定》。

《规定》指出,团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军队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加强在职理论学习的目的要求是,提高马克思

主义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服务,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服务。坚持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统一,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转化为分析解决问题的世界观方法论,转化为为官做人的行为准则,转化为推进部队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成果。

《规定》对团以上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内容,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个基本问题,深刻领会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注重把握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及时学习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重大创新决策指示。重点学习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军队、怎样建设军队,未来打什么样的仗、怎样打仗”的基本问题,深刻理解江泽民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指导方针、总体思路、根本途径、战略步骤、发展动力和政治保证等重要思想理论观点,着重学习掌握其中贯穿的根本性指针、历史性课题、主导性思想。结合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实现我军现代化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指示。有计划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打牢理论根底,拓宽知识视野。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