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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将实行首席教授制

2004-10-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提出将在高校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内建立“学科特区”,实行首席教授制。根据建设目标,首席教授可自主确定项目建设计划,自主构建学术队伍,自主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自主筹集资金和使用建设经费,自主制定奖惩政策。这是福建省

加快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将承担国家、省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的研究课题或科技攻关项目,项目建设引入竞争与激励机制,建立以投资效益为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实行首席教授制。在此基础上实行优者上、平者下的滚动式建设,对承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予以资助,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予以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和过失的追究其责任。为此,福建省将围绕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加速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教师的培养。

据悉,“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第一层次通过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30名左右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在重点建设高校中建立10个左右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的创新学术团队。第二层次是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从2004年至2007年,在重点建设高校中遴选、资助300名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安排专项经费,分期分批组织中青年学术骨干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一流学科开展研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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