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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主的办法解决基层民主中存在的问题

2004-10-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特邀嘉宾: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 詹成付 主 我有话说

编者按“三农”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继今年3月份发布一号文件之后,前一段时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

见,就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等提出了重要意见。本报记者就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请他们发表一些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

记者:自从农村推行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从你观察的选举工作情况看,存在哪些比较明显的问题?

詹成付:确实是既有成绩,也有问题。对于问题,不同的人思维的角度不一样,所以,看法不太一致。如果从民主的主体看,我们可以划分为民主的实践者、具体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民主的实践者,是当事人,是村民群众;民主的具体组织者,是基层乡村组织;民主的推动者,是较高层次的机构。

从民主的实践者看,有的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选举时,在选票上乱写乱划。有的候选人一看到选举结果对自己不利,就拒绝承认选举结果,甚至捣毁票箱、撕毁选票、破坏选举。有的候选人为了当选,在选举过程中请客送礼、金钱利诱、口头许诺,甚至谎称不搞计划生育,以欺骗群众,拉拢选票。有的当选村委会干部“穿新鞋走老路”,喜欢一言堂,出现了“民选的村干部办事依然不民主”、“选举时有民主,选举过后没有民主”的现象。有的村民以自己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没有赞成某件事为由,就拒不执行大多数村民通过的决定。一些农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虽然有了制度规定、上了墙,但执行落实不认真,流于形式,走了过场,群众很有意见。

从民主的组织者看:比如,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干部,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总是变着法搞指选、派选,有的甚至指使落选的村干部不向新当选的干部交接工作,使民选的村委会干部上不了岗,即使上了岗也履行不了职责。再比如,有的基层组织不是依法组织村民罢免村委会干部,而是直接用行政命令撤换。有的新当选村委会干部由于过去没有当干部的经验,因此,在办理村务的过程中出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此,有的基层领导干部不是满腔热情地批评、教育、帮助改正,而是横加指责,有的甚至用“停职诫免”来处罚。又比如,有的农村党支部习惯于传统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包揽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使村民自治权利徒有其名。

从民主的推动者看,现在给农村民主发展的空间不是很大。农村民主实践的舞台在村庄,但它与村庄以外的整个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是密切相连的。一些地方的不少领导干部喜欢搞大干快上的政绩工程,提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发展目标,然后层层分解,一级压一级,一直压到乡村,然后再配套实行一级又一级的目标责任制、政绩目标考核制,如果没有达标就扣分,就扣钱,就不能晋升等等。最后,所有的任务、责任都压到乡村干部头上,乡村干部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弄虚作假,骗上头,一条是来“横”的,坑下头,也就是压群众。在这种情况下谈不上发展民主,但要一味地责怪乡村干部也是不公平的。

记者:那么,如何看待中国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詹成付:总的看,这是前进中的问题,是民主发展中的问题,是经过努力后完全能够解决的问题。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一些同志曾经一听到民主,就不舒服,就害怕,现在好多了;但又有一些同志一听到民主有问题,就受不了了。要发展民主,就有民主的问题存在。要知道基层民主涉及的人数比其他民主涉及的人数多得多,也比其他民主涉及的范围大得多。从某种角度说,存在问题是正常的,没有问题倒是不正常的。当然,对所有问题都不能掉以轻心,都应当研究解决,要用民主的办法解决基层民主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主过程出现的问题,只能用发展的办法、完善的办法去解决,决不能采用因噎废食的办法,不能开倒车。就像有了汽车,就一定会有交通事故一样,我们决不能因为有了汽车交通事故,就禁止开车,甚至毁掉汽车,而是想办法如何防范交通事故。

记者:有人怀疑率先在农村进行民主试验是否符合中国的国情,对此你有何评价。

詹成付:中国民主的发展,必须走两条路:国家层面的民主和基层民主。国家层面的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统一战线制度。这四个制度除了县乡级的人民代表是直接选举之外,其余的都是间接民主。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加起来大约有50多万。这是一种精英政治,是代议制民主决定的。但是,相对于我国的13亿人来说,这还是极少数。13亿人民仅仅依靠国家层面的四种民主还远远不够。要真正让绝大多数人民也感受到民主,除了参与选举人大代表之外,还要参与本社区、本村的、本单位的社会事务管理。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公有制,为民主选举提供了经济基础,人民群众也有这样的迫切要求。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与国家层面代议制民主相互结合,就是中国民主的特点。在这两个方面的民主建设中,国家层面的民主建设定位于“巩固和完善”,而基层民主的定位是“扩大”。为什么要这样讲?首先,人民群众对基层民主有直接认同感。通过基层民主,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办,基层民主搞好了,人民群众就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单位的主人,社区的主人,国家的主人。其次,基层民主是培育人民民主能力的大学校。区别于上层的代议制民主,基层民主是以人人参与为显著特点的。人民群众在直接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的过程中,逐渐会了解什么是民主、怎样做才是民主,逐渐养成民主的习惯和能力。这种以培育大众民主能力为己任的基层民主,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坚实基础。很难设想,如果没有亿万人民群众民主观念、民主能力、民主素质的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能有一个大的发展。第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本”最小,成效却是显著的。与上层民主政治涉及面广,牵扯矛盾复杂有所不同,基层民主政治涉及面小,主要是一个单位、一个组织或社区内部的事情。社会中许多矛盾和问题,往往是一个单位或组织内部产生的,人民群众也更关注自己身边的事情。因此,把每一个基层单位或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搞好,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就有了根基。即使由于某种原因,某一单位或社区在民主政治建设上走了弯路,出了问题,也容易调控,不至于出现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现在看,高层民主和基层民主两个轮子一起转。高层民主不断巩固和完善,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和有序,我国的民主建设就会在整体上得到很大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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