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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农村学生实施“职教分流”

2004-10-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10月23日电 未来几年内,新疆大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将不再只学习传统的文化课,对那些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来说,他们将在课堂上学到一两种新的生存技能后步入社会。这是记者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的情况。新疆将从今年起在农村职业学校和普通初级中学举办“职业教育分流班”,稳步推进

这项农村教育改革。

据统计,新疆2003年初中毕业生为30.8万人,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的为15.7万人,还有15.1万名农村初中毕业生因种种原因未能升学,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49%。同时,高中毕业生每年也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进一步深造学习。这些不能进一步学习的毕业生因为未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只带着一般文化知识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或进入劳动力市场直接就业,在农村经济建设中难以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为此,新疆从今年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村职业学校和普通初级中学举办“职业教育分流实验班”,努力使回乡的初、高中毕业生普遍受到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进城务工、经营管理等都纳入到教育的内容中。

“职业教育分流班”起步和尝试阶段在分流时间和分流形式上主要采取以下基本模式,初中二年级进入初中三年级时进行“2 1”分流,即在普通初中,学生完成两年学业后,学校在学生自愿和家长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一部分学生单独编班,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班。有条件的可组织实施高中“职业教育分流班”,即在普通高中,前两年以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学为主,适当开设职业指导、职业道德及少量专业基础课,第三年开始指导一部分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组建职业班。分流形式为在校内办“职业教育分流班”或是与职业学校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农广校等 、职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分流班”。凡是到职业教育分流班学习的初、高中学生,学满规定文化课并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达到相应职业 工种 的应知应会能力标准,学业期满,经考核 考试 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可发初中、高中毕业证书、《绿色证书》和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县是今年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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