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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2004-10-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陈敏、李慧彬 记者 严红枫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今年秋季始,宁波所有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涉及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据悉,早在2001年,宁波就在15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学分制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替代以往统一科目、统一评价的管理方式,学分制更能彰显学生个

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分将成为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师工作量的依据。根据要求,学生在校修习的总学分文科类不得少于160学分,理工及技术应用类不得少于170学分。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是宁波市职校真正转变办学思想、面向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坚持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充分开发学生潜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个实际步骤。

作为学分的重要载体,中等职校的学历课程将分为选修课和必修课两部分,选修课又可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其中必选课包括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一般为考试科目;限定选修课指拓宽与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任意选修课指根据个人兴趣选的扩大知识面的课程,一般为考查科目。

据了解,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后,学校将不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可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延长毕业一般不超过2年,所得学分可在注册学校保留5年有效。此外,这一方面将积极鼓励学生提前创业或就业,对年满16周岁,在校学习满一年或完成总学分的三分之一的学生,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间断学业,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再申请复学补修课程,取得毕业所需学分。根据方案,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相近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学分可以实行适度互认,将逐步建立选课制和导师制,逐步实行走课制、走专业制、跨年级、跨专业选课。

为使这一方案得到很好的施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按照学分收取学费的办法。宁波市教育局还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办法》、《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校将制定出具体的适应学分制要求的各项规章和实施方案,在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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