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批准北京市从11月10日起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由0.44元调整为0.48元。
据《北京晚报》报道,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下发了《关于疏导华北电力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于今
据悉,为了做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工作,北京已于7月1日提高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健康丝路”为上合注入新动力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