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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廉洁公正的大门

2004-1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贾富彬 管春平 我有话说

一个基层检察院,在短短两年时间里,经历了由弱到强、由默默无闻到一鸣惊人的角色转换 各项工作综合考评中,2001年从上年度全市第十一名跃居第二名,2002年又上升为第一名。这样的奇迹就发生在青岛市黄岛区。日前,记者在黄岛区检察院采访,该院检察长王金龙告诉记者,他们的跨越,很大程度来自于其独创的检务督察体系。

而这个检务督察,同时又是一道保证干警廉洁公正的“大门”。

督察保障了干警廉洁从检

黄岛检务督察制度的推行在全国检察系统当属“第一个吃螃蟹者”。黄岛的检务督察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检务督察制度是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中的控制论,通过建立独立于各职能部门之外,直接对院党组和检察长负责的“检务督察”机构,设立专门的检务督察人员,接受党组和检察长授权,对所有检察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运行进行全程监控的制度。其内容涵盖队伍建设、检风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廉政建设五大部分。

督察廉洁从检情况是检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队伍管理的督察上,他们注意唱好廉政“四重奏”。首先,督察廉洁执法情况。设立执法监督专线电话和执法监督举报信箱,督察“一案三卡”落实情况,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走访基层单位、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舆论监督员,全面实施监督。第二,督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一月一督察,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总结。第三,督察日常行为。包括出勤、值班、办公秩序、工作纪律等。第四,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督察。采取定期走访干警家庭,不定期到区内有关娱乐场所现场督察、到干警居住的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察。

全方位的督察有效地保障了干警廉洁从检,检务督察实行两年多来,黄岛区检察院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投诉。

小题大做是为了防患未然

检务督察制度刚推行时,与黄岛检察干警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管理观念有着巨大的反差,因而与干警传统观念和行为的碰撞也颇为激烈。

有这样几件小事,平常人看起来或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在黄岛区检察院,却属于“踩线”,要“黄牌警告”了。

2003年下半年,一位中层干部外出办案时,在发案单位遇到了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老朋友一再相邀之下,留在发案单位吃了一顿晚饭。后被督察人员发现。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按照禁酒令和严禁在发案单位吃饭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扣发其半年的区考核奖和半年的检察人员岗位津贴。这一处罚让这位干警损失了近5000元。

2004年3月,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一天下午3点多,该院监所科长下乡考察刚回院,还没来得及喝口水,看守所又来电话催其赶快到看守所研究工作。监所科长匆忙中把手机落在办公室的桌子上。下午4点,检察长参加完区里的一个紧急会议,按要求必须马上向干警传达。督察人员检查人员到会却找不到监所科长。事后,督察人员查明了情况,但院党组还是因其没有按规定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而扣发了他当月的通讯补贴。

这几件“小事”在全院都引起强烈震动,起到了应有的警示作用。被处罚的干警深有感触地说,处罚重点好啊,可以让我记一辈子 不该吃的饭绝对不能吃,不该违的纪绝对不能违。

王金龙说,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会有过硬的队伍。有的同志可能会说,处理这些小事,犯不着这么严厉,但我认为,我们的“小题大做”,实际上是为了防患未然,防止出现大事,这样做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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