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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全国经济普查

2004-1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11月17日电“民营企业不用担心自己的经济资料被泄露或流失,也不用担心因此会招来工商、税务部门的特别‘关照’。”日前,在福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高峰论坛”上,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对在座的企业家作了上述表示。他说,对在经济普查中所

知悉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调查机关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中所取得的企业资料,也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他呼吁广大企业积极支持配合这次普查工作,以确保经济普查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

林贤郁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经济普查对象中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普查的支持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他认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些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还不够,对填写详尽的经济调查表有一定的困难;另外就是普遍存在怕显、怕露富的心理,甚至担心如实填报后会招来税务、工商部门查税、查账。对于前者,林贤郁表示,经济普查会促使企业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利于它们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于后者,他说,《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即了解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服务。调查机关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实施严格保密,企业资料不会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对此有所顾虑。据悉,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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