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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可靠保障

2004-11-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侯洁 我有话说

本报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营造优质法制环境为己任,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建院7年来审执结各类案件6472件,结案标的96.3亿元,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珠三角”中心地带。在吸引外资、创造工业产值方

面业绩卓著,是广东省最富活力的地区之一。由于经济发展迅猛,辖区大幅扩展,开发区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快速递增。2001年仅受理刑事、民商、行政等案件817宗,而今年前3季度就达1737宗。如何公正高效地裁判纠纷,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家基层法院积累了新鲜经验。

最大限度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开发区国企较多,掌控着巨大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拉动开发区经济发展,一直是开发区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市场经济经营风险变化莫测,稍有不慎即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开发区法院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多次为开发区挽回巨额国有资产。如2003年,在中国银行诉开发区国投公司借款一案中,法院公正审理双方复杂的纠纷,迅速果断地运用法律程序,避免了17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4年来,这家法院通过公正审理和有力执行各类经济纠纷案,总计为国家挽回国有资产2.6亿元,使国有资产在这里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开发区法院院长赖新华说 “我们心里始终有一个坚定信念 要最大限度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稳定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执政形象的体现。开发区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大,稍有不慎,就会激发社会矛盾。该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案件审判机制。在全国法院系统中首创了“工资案件非诉讼财产保全”和“快捷执行工资案件办法”,为法院快速执结拖欠工人工资案件,减少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保障。从2003年至今,法院执结工人工资案件258件,执结工资总额380万元。该法院还运用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清除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投资者利益

2003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开发区法院成为广州市基层法院惟一可以受理涉外案件的法院。民事案件中,相当部分是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纠纷案。法院注重公平公正审理各类经济纠纷,依法维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使外资企业引进来,留下去,发展好。今年以来,针对多宗涉及开发区外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该法院正确运用法律程序,快审快结,依法维护了涉案外商的合法权益,使外资企业对开发区的法制环境产生认同感,坚定了在开发区投资的信心。

广州开发区法院在实践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过程中,始终把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几年来,虽然受理案件大幅度上升,全院干警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办案,从未发现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违纪或故意拖延不办的问题,也未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判案不公现象。即使在案情复杂,执行困难的情况下,经办人员也能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使案件尽早结案,该院自建院以来的7年时间里未出现过超审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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