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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将进一步扩大

2004-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唐湘岳 通讯员 雷隆隆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最近在湖南省地质调查院获悉,地质工作者承担的“洞庭湖水患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的课题,经过四年多野外调查和室内研究分析,实现了对洞庭湖“地面沉陷”问题探索由定性分析向定量研究的跨越,提出“洞庭湖还将进一步扩大,不会缩小更不会消失”的理论新说。其成果填补了洞庭湖水患研究
的空白,对今后洞庭湖综合治理的科学决策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该院地质专家介绍,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相关地质部门就已经关注洞庭湖区“地面沉降”问题,曾取得一批成果。2000年开始,湖北、湖南两省地质工作者联合承担中国地调局下达的“长江中游水患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课题,分别对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地面沉降”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经过四年多数个阶段的艰苦研究,终于获得洞庭湖区“地面沉降”的比较精确的定量监测资料,初步掌握了湖区“地面沉降”的基本规律。

地质专家认为:大量定量数据表明,洞庭湖区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不同地域有不同沉降速率,湖区湖盆中心区的沉降速率大于湖盆周边区的沉降速率,湖盆中心平原区沉降速率平均每年可达10mm左右。对沉降速率的定量研究,促使地质专家更加科学理性地认识洞庭湖区水患成因和湖区目前已采取的治理措施。专家进一步提出:根据湖区地面沉降所具有的地质条件及已出现的地面特征,可以推断,洞庭湖区将会进一步扩大,而不会像近年所预测的那样,逐年缩小甚至最后消失。而如今客观存在的湖区“萎缩”和“地上悬河”现象恰恰是湖区多年围垸造田,现有湖区被堤防所固,泥河常年淤积等人为因素所致。

湖区“地面沉降”的定量研究成果和理论新说的推出,对洞庭湖区的综合治理方向有着重大指导意义。专家认为:湖区的地面沉降趋势,说明今后洞庭湖的水患治理应该坚持“以洪水及泥沙淤积的合理疏导”为基本原则,建议在治理方法上,要结合湖区不同地域地壳的沉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分区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如“退垸还湖”,即应该选择在地壳沉降且沉降速率较大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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