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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

2004-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武力 我有话说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虽然是到20世纪90年代末才作为一个整体问题被提出来,但它实际上在整个20世纪的100年内都是制约中国现代化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至今,始终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富强和共同富裕而不断奋斗,而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命运,自然也与中国共产党的

命运息息相关,与中华民族的崛起息息相关。因此,认真总结党在这方面的历史经验,对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很强的启迪作用。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经济落后并且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由于中国的国情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所看到的不一样,在这样的国家,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就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依,甚至出现与马、列的经典论断相矛盾的现象,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启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并扮演起主导性的角色,农民和地主阶级已经不能独自承担起改朝换代的责任,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运动的失败,即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由于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处于社会的底层,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因此他们始终是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中国共产党自从担当起领导民主革命的重任后,经过28年的艰辛探索,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取得了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及其前后的各项改革,标志着民主革命的胜利,也标志着农民作为革命主力军历史使命的结束。在继之而起的以工业化为中心的和平建设时期里,如何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就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艰巨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农村来说,除继续完成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的任务外,党在农村工作的重心已开始转到如何尽快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来。如何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成为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的主要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认为土地改革只解决了反封建问题,而没有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生产率低下等问题,并且小农经济自发发展的结果必然是资本主义化而不会是社会主义化。因此,如何使中国广大农民既摆脱资本主义式的发展道路,又能够迅速改变农村经济的落后面貌,就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共考虑“三农”问题的焦点。从1950年党在农村大力发展和整顿供销合作社,到1951年积极提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再到1952年在农村整党中批判和处理党员中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都反映出党在土地改革后试图引导农民走集体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似乎再次验证了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论断,验证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小农经济矛盾的论断,于是从理论上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来看,改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都成为当时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务,成为保证工业化任务顺利实现的前提。当年开始实行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和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都表明党对农民的基本认识已经从民主革命时期的主力军(革命性)转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象(小农经济的落后性)。从1953年到1957年,党一直以这种阶级观点来看待和处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改造后产生的问题。在这种认识指导下,追求自己富裕的农民成为被摈弃的对象,而合作社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反而束缚了农民的手脚。而在实际上,上述认识也往往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陷入两难选择:自己想选择的单干发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党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也未看到能给农民带来现实好处,于是只好放弃自己的选择,顺着潮流跟着政府走,于是就陷入无休止的体制变动和政治运动中。可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决或缓和了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但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城乡隔绝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矛盾。

三年“大跃进”的实践证明了公有化程度并不是越高越好,这就堵死了自1953年以来形成的企图依靠提高公有化程度来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而1961年以后的调整和不间断的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则证明了在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体制下,无法解决农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就是1978年“三中全会”前“三农”问题留给全党的教训。于是从1978年起,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过去多年的经验教训,转换思路,开始新的改革尝试:给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的选择,不再要求为国家的工业化而影响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于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废除,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了集体统一生产和经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取代了单一公有制,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也开始松弛,小城镇化和农民异地流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应该说,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为改革开放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最好的证据。就“三农”问题来说,此时的认识基础已经不是过去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理论,而是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市场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从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看,党也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提供积累的贡献型观点,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民就地发展、主要依靠农业致富的思想,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城镇化作为根本改造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因素。

在各国现代化过程中,农民实际上都是一个弱势、获益最低、被改造的阶层: 1 为工业化积累资金; 2 农业收益比其他产业低,农民生活水平最低; 3 农民是被改造对象,即从数量上看,逐渐被转移 即消灭 、被改造; 4 社会地位最低,城市领导乡村,现代经济领导农业经济。综观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实质上就是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历史,伴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以及民主化的进程,变化最大的阶层是农民。只有农民摆脱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成为现代产业,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社会经济的“二元化”,才可以说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对于中国来说,现代化面临着比欧美国家更多的困难。中国在1840年开展工业化之前,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农业文明国家,这不仅指农业生产和技术水平很高,不仅指依靠庞大的发达的农业为基础,建立起比较发达的市场流通网络以及手工业,养育着庞大的人口;还指在上述经济发展水平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权制度和稳定的庞大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大国。这种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大国,在1840年遭遇以工业文明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入侵后,一方面是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掠夺了中国大量的财富和资源,影响了中国工业化资金的积聚;另一方面是长期形成的强大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又使得中国的工业化命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而无论这个政府是否强大,其出于积累工业化资金的需要,都必然将人口庞大但又非常分散的农民作为工业化初始阶段的纯贡献者,并且很容易将这些投资集中于重工业和城市,如果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很强,则更有可能在短期内强化这种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以加速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因此,处于工业化初始阶段的中国,农民和农业似乎注定要成为资源净流出者。

在过去的50多年里,农村和农民承担了支持工业化和改革的许多成本,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已到反哺农民和支持农村的时候了。为此,国家应该尽量减轻农民的负担,减少其转变身份、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过程中的障碍。所幸者,党和政府已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开始见诸行动了。

中国共产党经过80多年的探索与奋斗,在经历了以农村包围城市夺取民主革命胜利、以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主义之后,在经历了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艰辛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成功实践后,终于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上,将“三农”问题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大会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大会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跳出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局限,将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和优先位置来考虑。随后,新一代领导集体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于2003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这就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对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以下具体部署:(1)完善农村土地制度;(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4)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随后在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一次将解决“三农”问题置于200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会议提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

应该说,经过新中国50多年、特别是最近20多年来的探索,党在“三农”问题的认识上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局限,形成了科学的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又根据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低等特点,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三农”发展思路,这就是农民非农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至于如何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来实现这个目标,则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证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确认识“三农”问题并制订正确的政策,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例如民主革命时期中国革命道路的选择和1978年以后率先开展农村经济改革等都是明证。回顾新中国成立55年来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与实践,就会发现,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1、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历史证明,凡是党对“三农”问题的正确认识,都是建立在实事求是和调查研究基础上的。而认识上的失误,也主要是由于照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苏联社会主义理论模式或凭主观愿望而造成的。在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由于缺乏经验,更主要是从苏联经验和理论出发,因而在农村两极分化、互助合作等问题的认识上,在工业化速度的认识上,都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实事求是路线和深入调查研究的作风,尤其是忽视了世界上大多数成功的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和农业发展的经验,结果得出了一些与实际有出入的结论。例如对小农经济弊端和农村两极分化趋势、农业合作社优越性和人民公社优越性、工业发展速度、1957年“退社”风潮、“包产到户”、农村阶级斗争等问题的认识就不切实际。与1978年以前的失误对比,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则是在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后,终于突破了长期束缚中国共产党的苏联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认识社会主义的“三条标准”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反映出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三农”问题的认识上,1978年以后对“包产到户”的认可和推广,对农村专业户的认可和扶持,对乡镇企业的认可和鼓励,都反映出以大量调查研究为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精神。

2、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同志的几次重大失误,主要是违背了长期形成的党内民主制度,如1955年对以邓子恢为代表的稳步前进意见的批判,就导致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四过”。自此以后,就“三农”问题来说,党内其他领导人已经不能平等地与毛泽东同志讨论问题,而到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甚至不敢与毛泽东同志争论是非了。其实,从合作化到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尤其是“大跃进”时期,党内并不缺乏正确的认识,但由于得不到毛泽东的认可,因而不能形成正确的决策。例如60年代初期出现的“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得到刘少奇、邓小平、陈云等许多领导人的赞同,但由于毛泽东的反对,就被压制下来,直到1978年以后才重新推行,结果延迟了将近20年,使中国在60年代初期失去了一次可能成功的改革机会。

3、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55年来的历史说明,凡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或没有损害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认识和决策,就是正确的,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如新中国初期的土地改革、1978年以后的农村改革,就代表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也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统购统销、合作化的“四过”、人民公社化等则违背了农民的意愿,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建国以后的相当长时期里,党是将农民视为一个落后的、分散的阶层,使他们常常被作为最需要改造的对象而存在,忽视了农民也应该有选择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自主权。而1978年以后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如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肯定长期遭批判的“包产到户”等。同样地,在80年代中期,当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中共中央同样出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自主权利的考虑,在一片关于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市场、干扰计划和产生“不正之风”的呼声中,坚持实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可以说,1978年以后,以包产到户和发展乡镇企业为标志,党开始真正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而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后,以减免农业税、增加国家对农村教育投资为标志,党又开始全面认识到农民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的保护和援助,这就为彻底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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