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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必须实施节能50%标准

2004-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我国第一个《中长期节能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建建筑必须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其中北京、天津等少数大城市将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是现实可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

,即使在达到了节能50%的目标以后仍有约50%的节能潜力。仅供热方面,目前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 3倍。

规划更一步提出,结合城市改建,各地要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十一五”期间大城市完成改造面积25%,中等城市达到15%,小城市达到10%。供热体制改革也将全面展开,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在各大中城市普遍推行,在小城市试点。并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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