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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如何让更多公民认可

2004-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光明视点”记者 夏静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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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保险业近几年发展得较快。目前,由于保险业已从过去那种轻松地切割保险市场“蛋糕”时代,走向了市场化激烈竞争的时代,因此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使保险难以得到更多公民认可。记者为此作了深入调查,同时也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请他们就如何解

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医疗、财产、旅游、教育、人身保险等险种。

近日,记者对武汉不同领域的一些投保人进行了走访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市民对保险持怀疑态度,与自己投保所期望的差距太大。其中90%以上的人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被保险人谋利益。超过50%的人认为目前的保险服务水平低,表示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人占26.6%。投保人对商业保险业务中的问题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车险:强制保险多

车险是遭到抱怨最多的险种。家住汉口的杨女士讲述了她买车保的经历。今年6月她到双墩新车共保中心投保,只打算买第三者责任险。但业务人员表示第三者责任险不单卖,要买必须搭买两主两附。其他保险公司也表示这是规矩,不买就上不了牌,杨女士只得花6200元买了车保险。

据了解,最近各保险公司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都提高了10%到20%,但第三者责任险仍不单卖。私车投保,至少买两主险;若是营运货车或出租车则需买两主和两附险。而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旧车续保时,同样拒绝单卖第三者责任险。

此外,很多客户还反映车险的理赔速度太慢。个体户朱先生在人保武昌支行买了一份价值1700元的车险,五月份由于一次意外事故使车身与玻璃损伤,他找到人保的理赔中心,直到六月中旬才收到理赔的款项。他说,比起他的朋友等三四个月,自己已经算是幸运的。

对此,人保香港路支行业务部门的张先生承认,在他们收到的所有投诉中,机车保险的投诉是最多的。一方面是机车保险赔付率高,公司每收进100元保费,最少要亏20元。所以不得不采取别的方式多卖险种。另一方面,因为机车保险所有的案子都是交由中心统一办理,所以延长了时间。他表示,目前公司正在想办法改进。

据专业人士介绍,如今中国的车险理赔速度并不比西方国家慢,只是过程、方式有所不同,像美国对汽车进行分类保险,理赔就有了依据。

房贷险:条约有些霸道

理赔不合理除了机车保险,房贷保险也是投诉较多的。“只承担了1年的风险,保费就要从150元变成1230元?”去年2月,俞先生在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与银行约定25年还完。房贷险佣金国家规定标准为8%,现在有的银行最高收到45%。按银行要求,他在人保江岸支公司买了年限为25年、保费为3750元的保险。今年俞先生提前还清贷款后到保险公司退保,对方表示只能退保费的70%。

按条款规定,每年的保费是贷款额的万分之五,30万元也就是150元,为何还要多收30%保费呢?人保解释称:因为有银行的佣金等支出,所以电脑设置的程序只能退70%。据了解,武汉市的多家保险公司的退保标准都不一样,方式基本上都是扣除已承保年限的保险金外,按10%至30%收取手续费。俞先生认为,保险佣金都是保险公司的营销费用,凭什么要转嫁到贷款人身上,且一次性要交清多年的保费,颇像“霸王”条款,退多少还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这种契约太不公平。房贷险曾是各保险公司竞相争夺的“肥肉”,给银行开出的佣金“高得有些离谱了。”现在不少客户提前还款,保险公司必须按比例退还剩余保费,但此前付给银行的全额佣金已无法收回。这部分亏损也就只有客户出了。

对房贷的保险条款,很多人也觉得不公平。例如买房的同时必须买保险,在特别约定一栏中,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不是投保人,却是贷款银行。在工商银行的中南路支行市场营销部门,记者向工作人员张先生进行了咨询。他表示,个人办住房贷款必须买保险,至于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则有文件规定。

据相关律师介绍,商业性保险是自愿投保,谁都无权强制;而只有投保人有权指定保险第一受益人,这是《保险法》原则性的规定。银行可在风险发生后,向房主追偿,要求法院冻结保险赔偿金,但不能在风险发生前自行指定受益人。况且《合同法》规定贷款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基于双方订立合同的自愿,贷款人应该自愿选择受益人。保险专家认为,购房贷款人和保险公司都处在弱势,有求于银行,银行与房贷人签定的合同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要解决提前还贷退保费的问题很容易,一年一年地去交保费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况且,一次性交完保费本身条款也是不合理的。

医疗险:老年人投保难

医疗保险也是客户反映纠纷较多的一个险种。工商银行水果湖支行的陈先生表示,单位虽然为他买了保险,但这两年来的医药费全是自费的。说起原因,他表示许多常用药品都不在保险范围之内,连买感冒灵等药都要自掏腰包。大病保险方面,不少人认为保险条例定得太死板,如《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尿毒症、糖尿病等列为重症,但作出了要享受重症报销必须进行肾透析的附加要求,以至于对肾透析不适应病情的患者来说,就不能享受报销。

在医疗保险中,还存在老人投保难的问题。特殊群体,如残疾、肥胖者等等,这些最需要购买医保的群体,保险公司害怕风险大,几乎都不愿接受他们投保。汉口的个体户周老板想给自己和老伴投保苦无门路,他找到人寿、平安、泰康、太平洋这几家大公司的业务员咨询,对方都说50岁以上的人投保须体检,60岁以上则不能投保。据了解,武汉市5家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中,一般人身意外险,只承保到65岁。像重大疾病险、养老险,最多只能到60岁。新华人寿曾在武汉推出过被保险人年纪可达80岁的保险,但前提是通过体检,很多老人都难过此关。

保险代理人:素质待提高

除了对保险业务本身存在置疑外,调查中发现不少人对保险代理人都持不认可态度。据中国保险网的一次调查,31%消费者认为保险代理人过于纠缠,有26.2%的消费者认为保险代理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不清楚。

大多数保险代理人会在有意无意间夸大投保人的利益。在中南路某个体老板李先生的眼里,保险代理人和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是一路货色。2年前,他在一位保险代理人的劝说下买下了一份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买后才大呼上当,保单规定如果没有生病只能得到所交金额的一半,此前代理人却只字未提。后来,他了解到有些保险代理人的佣金达到保险购买者第一年所缴保费的30%至40%,更是觉得义愤填膺。

目前,我国保险代理机构混乱,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参与武昌某人寿保险公司应聘。不看学历、不需要经验,只是问你是否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是否想赚钱。问起现有保险人员的素质状况,业务员陈先生坦言有大中专毕业的学生,而低于高中文化程度的也很多。据了解,虽然上岗前要进行一段时间培训,但是一些小公司只是为了收几百元的培训费,所谓的“培训后考核筛选”,几乎不会“精简”下去几个人。

据业内人士透露,代理人的报酬来自于佣金和提成,只有做成业务才会有报酬。只要完成任务,不管承诺什么都不要紧,反正自己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记者接触到的代理人,几乎都把分红或保值功能放在重点,而保险最根本的保险功能却被放在次要,以至于误导客户把保险作为一种利率较高的储蓄进行投资。

专家:在改革和创新中解决问题

对于保险业出现的种种问题,中保武汉市分公司作出了一些解释。客服理赔中心的雒主任说,公司业务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公司已经推出车险互碰赔案快速处理办法、“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等措施,并开通了95518专线服务网络,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改进当前的保险服务质量,同时能在保险业中形成一种好的风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主任刘冬姣教授认为,人们对保险产生疑问甚至拒绝的原因是,我国的保险还处于粗放式的阶段,有的公司盲目扩大规模,不计成本、不管后果。要实现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转变,就必须正确地处理好业务总量、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率和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充当的是桥梁作用,保险本质上是投保人之间的互助。分析社会现状,买保险是老百姓转嫁风险的最好手段。政府要重视正确引导,让那些等待捐赠、宁愿求神拜佛也不参与保险的人,提升对“风险”认识,进一步加强公众的保险意识。刘冬姣认为,中国的保险需要改革完善的地方很多,建议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方面需要保监会出台一系列创新政策,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则要求公司不断地改进服务质量,尽快规范行业内管理机制,在保单条款上更注重客户利益;三是要严格规范业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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