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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将加大对违纪违规考试工作人员处置力度

2004-1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黎、张宗堂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全国范围内第一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以下简称处理规定 ,日前由人事部颁布。处理规定除明确了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和处理外,还加大了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考试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规定将考试工作人员的22种违

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规定还进一步明确,对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规定明确了19种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将“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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