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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要着重增强六个能力

2004-1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6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能否通过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具有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适应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着重增强六个能力。

肖扬提出的着重增强的六个

方面能力是:

―――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要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继续贯彻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确保社会稳定。

―――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要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尤其要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活动;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遏制个别地方刮“破产风”、搞“破产运动”,导致银行债权被大量逃废现象。

―――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注重诉讼调解是中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平息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

―――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

―――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既增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又提高依法保障人权的水平,切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问题的发生。

―――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人民法院审理的绝大多数案件实体是公正的,程序是合法的,审理是及时的。但依然存在极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问题。要坚决抵制和克服人情、关系、金钱、地方和部门保护等各种干扰,切实提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能力。

肖扬指出,着重增强上述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的前提和基础,是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必须抓紧完成好的头等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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