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循环经济:从理论到实践

2004-1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光明视点”记者 林英 本期策划 陆彩荣 徐可 我有话说
本期提示

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并称为21世纪发展的新亮点。中央政治局日前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研究明年经济工作时指出,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大力节约能源和重要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这一要求。循环经济在我国正在由理论探讨进入实

施阶段。

什么是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后,发展循环经济被认为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重要和最现实的选择。循环经济是以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为特征的,要求经济活动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达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循环经济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专家们指出,回顾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深刻反思的结果,是人类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陷入资源危机、生存危机,不得不深刻反省自身发展模式的产物。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生产过程,或是近几年的“先污染,后治理”的环保措施,都带来了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和污染物的超常规排放。要解决这些问题循环经济是必然的选择,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系统是把清洁生产和旧物再用或废物再生资源融为一体,通常包括资源开采者、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旧物再用或废物再生资源者,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在我国更具迫切性

近两年循环经济在我国成为热门话题,环保界、理论界、经济界人士等都在对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探讨和实践,发展循环经济在我国更具迫切性,已经成为各界共识。

专家们指出,我国经济从1985年至2000年的15年是高速增长期,GDP的年均增长率达8.7%,而且发展势头不减。这是历史上值得骄傲的一个时代,但也留下了两大遗憾 一是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另一个是污染物的超常规排放。我国正不可避免地遭遇人口、资源与能源的制约、环境的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从一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还相当粗放,我们每创造1美元,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按照现有增长方式,经济总量不断增加,能源、资源的消耗也随之增加,而我国的资源并不富有,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能源供给保障有很大困难。比如,预计到2015年我国木材供需缺口达1.4亿~1.5亿立方米。

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使得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去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460亿吨,大量未经处理或不达标的废水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全国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1941万吨,其中一些危险废物未经任何处置排入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二次污染严重。全国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36亿吨,集中处理率为54%,仍有0.62亿吨未经任何处理。此外,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影响到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

经济学家介绍说,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表明,当国家和地区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我们目前正处于这一时期。

这一切都表明,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在紧要关头及时解决生态恶化和资源超常规利用两大难题,使我国的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们已经有了成功实践的经验

在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一次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我们听到了令人振奋的信息,循环经济这一先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已在我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从1999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率先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上,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对我国循环经济战略框架、立法和指标体系等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制订了循环经济省、市和生态工业园区与建设规划技术指南,并于2003年发布了循环经济示范区与生态工业园区的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

截至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先后在广西贵港等6个生态工业园和辽宁、贵阳两省市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脱颖而出,循环经济由最初的第二产业发展到一、二、三产业,并向消费领域延伸。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是我国第一个工业类型的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它彻底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资源―废物―排放的线形物质流动过程,而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物质流动模式,企业已建成了“磷铵―硫酸―水泥联产”等3条生态产业链,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使主要产品的成本降低30%以上,实现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可以“双赢”的理想,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多年成功运行经验的生态工业园区的代表,对推动循环经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贵阳市是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我国首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不久前,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有利于规范政府、企业、公众等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行为,为贵阳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据介绍,辽宁省和江苏省也在着手调研、起草这方面的地方法规。

发展循环经济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前不久,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共同在上海举办了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年会通过了《上海宣言》,200多位与会者在宣言中共同呼吁,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将评价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扩大循环经济的试点和示范,把试点和示范拓展到生产和消费的各个领域,推动循环经济尽快全面展开,进入大范围实施阶段。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会上发言说,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条件,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将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在价格改革方面,将积极调整资源型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水价、电价等价格政策的调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在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要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内的产品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并准备将目录中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认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应从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社区等四个层面展开。要立足于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型城市和区域,通过立法、教育、文化建设以及宏观调控全面推进。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公众要支持和参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事业,加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天人和谐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消费观念和文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