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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低俗之风”需要问责制

2004-1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文仕全 我有话说

阅读本应是一件脱俗之事。好的精神产品可以净化心灵,提升读者的文化素质。但越来越多的读者发现,有些原本不应该出版不应当发行的“精神产品”,给我们带来的却是心灵的污染。

像一些暗示“性福”的书,比如《不想上床》、《忍不住想摸》等等;还有如一些明星绯闻丑闻诉讼和琐事的报道,如去年中央电视

台某主持人的婚外情、近期高峰私生子的报道,娱记们是“长枪短炮”集中火力、连篇累牍,制造卖点不遗余力;一些美化“皇帝”的书,比如在《××大帝》、《××王朝》等书中,皇帝个个是明主,皇帝的专制手段常常被吹捧为“大得人心”的励精图治,另一方面,封建王朝的腐败残酷、镇压农民起义的罪恶却被一笔带过,或回避不提;一些用“身体写作”的书,比如前两年的《××宝贝》、《乌鸦》,还有今年的《遗情书》,个中赤裸裸的性描写,夸张的性体验,“真实”得无聊。对这样的低级情趣,一作者却津津乐道:把我当“妓女作家”,我也不反对……我就是要震一震文坛。

因为痛心于戏说历史,有政协委员曾大声疾呼:文坛亟待扫“皇”!其实,要扫的不仅仅是“皇”,而是整个低俗之风。这类“低俗”的文化垃圾,从大处说,与我们提倡的精神文明背道而驰,从小处说,影响了涉世不深、判断力弱的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实践证明,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都是直接受害于不良的媒体内容,直接受害于被污染的文化环境。著名青少年教育家孙云晓介绍说,根据一篇名为《115名死刑犯的童年》的论文统计,在115名死刑犯中,受到黄色毒害的居然有103人,比例高达90%。为此,他的结论是,“当前媒体的低俗之风,完全是一种要钱不要下一代的行为。”

为了给广大读者和观众提供一个健康的文化环境,作为媒体第一责任人的“老总”,应该把反低俗之风作为首要问题长抓不懈,作为上级监管部门,要用问责制来制约媒体,把反低俗之风作为一票否决制来考核,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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