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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

2004-1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既是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进一步延续,又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对加强和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做出的科学判断。

科学决策正当其时

从历史角度看,农业与工业之间有一种天然的哺育与反哺的关系。农业是基础,农业的发展为工业化提供原料、资源和劳动力,促使其飞速发展;同时工业的进步又可以反过来支持农业、夯实基础,从而达到全社会共同发展的目的。这既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工业农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那么,为什么我国要选择在当前这个时候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主要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与农村发展现实需求的双重考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指出。

从农村现实来看,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城镇居民的收入在逐渐加大的同时,我国农民增收出现下降趋势,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一些农民开始离开土地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农业发展出现潜在的资源性紧张,粮食安全问题引起关注。国民经济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农业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28.1%下降到2003年的14.6%,农业的基础地位出现削弱的态势;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最近几年,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城市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40%左右。而农村人口的收入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打工所得,势必影响到农业耕种。而越来越大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异正在形成潜在的危险因素,影响到社会稳定,加剧了社会矛盾,对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带来威胁。

与此同时,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已具备了以工业化成果促进农业发展的物质条件。因此,在以上的背景下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战略决策,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对于我国今后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平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自觉调整国民收入

如何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当前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是用市场经济的模式发展农业。与工业相比,农业有其客观的发展劣势,表现在生产规模小、收益率低、自然风险大、劳动生产率低,特别经过多年对工业发展的无偿支持,已经失去了有效积累资本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照搬发展市场经济的老路去发展农业,无疑是行不通的。二是将“以工促农”理解为“以工补农”,错误地认为农业的发展是以牺牲工业发展速度和城镇人民生活水平为代价的。这是本末倒置的片面理论。实际上,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是非农产业对农业的支持促进,目的是共同发展,而不是此长彼消。没有农业的发展,没有农村这一庞大市场的消费拉动,工业进步将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徐小青副部长指出,无论是国际通行的惯例,还是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当前应更加自觉地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支持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通俗地说,就是通过一些惠民政策的实施,将国家税收形成的国民收入,在二次分配的过程中,自觉主动地向农业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农民倾斜。

据了解,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一套完备的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政策工具。在美国,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与国家平均收入持平,农民44%的现金收入来源于政府的直接补贴;在日本,政府明文规定,农村人均收入要高于城市人均收入的10%。充分体现出农业的重要性。

近几年,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不断推出多项惠民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形成了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势头。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政策,农业投入大幅度增加。今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1500亿元,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给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中央财政安排数亿元,用于种粮农民的良种补贴;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保证了农民种粮受益;农村税费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五年内有望取消农业税,已经取消的地区将继续减免,如取消牧业税等。在一系列有效政策的作用下,今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10元,实际增长11.4%,打破了多年没有超过5%的低回局面。

但是,还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还很少,还需要大幅度地增加和提高。除了要继续加大支农措施力度、增加给农民的优惠政策外,还要逐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等。

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依照常理,多数人帮助少数人要比少数人支持多数人容易得多。同理,要通过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占有人口多数的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不是短时间就能够完成的,要不可避免地面临很多的困难。

这种困难有物质方面的。徐小青说,目前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国家财力物力还非常有限,同时我国又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农业本身基础薄弱,贫困面较宽,许多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下放到农民个人身上就显得微乎其微了。因此全社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尤其要反对城市化建设中盲目造城扩地的现象,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形象工程”,把钱用到实处,用到最需要的农村和农民中去。

还有的障碍来自心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所张乃剑所长指出,多年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使一部分人开始忽视农业,忘记了农民和农村。在处理农村问题上方式生硬,流于形式;更有甚者把农村当做现成的“肥肉”,打着各种旗号侵犯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切实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高度出发,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农民权益。如减少农民流动就业障碍、降低农民进城就业门槛、设定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农民土地经营自主权等。”张乃剑说 “我们不但要给农民实惠,还要给他应有权利,让他自主地决定未来的发展方向。

于建嵘同时指出,如果说对农业这种“少取多予”的方针还便于操作的话,那么更大的困难则在于如何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农业自身发展动力,实现农业产业化,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在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有效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具体做法还有待于相关部门在充分地调查研究后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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