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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下的缺电

2004-1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尚劲 我有话说

闰年的冬至提前一天到来了。12月21日,是今年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日子。早晨7时许,城市的路灯照例按时关闭了。霎时暗下来的城市,但见路上汽车的灯影朦胧,让人在恍惚间产生时空的错觉。

我们当然知道,马路灯光的供给是以时间来安排的。这种安排是根据人们在某个时间段内,对光亮的一般需求而决定的。此

所谓“一般”,就是没有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需求,比如阴雨雪天气,或昼夜短长的变化等。在目前情况下,真正决定马路灯光供给多少的不是需求,而是城市管理者,再确切点说,是管理者的管理方式。如果让需求决定供给,那么,在现代技术条件下,这应该是安装一些感光装置就可以解决的简单之事。就像别克汽车的灯光,是由感光装置根据外界明暗的变化而自动开启的一样。

不过,造成马路灯光的供给不适应需求的原因,并非只在管理。今年,西子湖畔的夜游生意因灯光供给不足而曾一度跌至谷底。何故?缺电。

在开放的市场上,谁最先看到了短缺的信号,谁最先找到了需求的所在,谁就抓住了投资的先机,谁就发现了新的财富增长点。时下,如果听说市场上有什么东西短缺,市场主体的投资冲动,就会一窝蜂地从这个口子发泄出去。对于这些市场的供给者来说,不怕有需求,就怕没需求;不怕需求大,就怕需求小。按说,缺电,不正是给他们的供给冲动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渠道吗?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当前体制下,电的“制造”及其供给,仍处在严格的垄断之中。垄断者的最大问题就是可以漠视需求的信号,由此造成的供需失衡只是垄断的必然结果之一。缺电,是电力供给不足的表征。应该指出的是,我们现时的电力垄断不是市场垄断,而是行政性垄断。一个电力项目,从规划立项到审批开工,从验收投产到并网发电,从发电额度多寡到确定电价几何,所有这些权力都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而与市场的需求无涉。正是这种计划控制和投资行政审批部门,最大程度地限制了具有垄断资格的投资主体以外的其他经济主体投资发电市场的强烈冲动,加剧了短缺的程度。计划经济=短缺,信然。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大体上张弛有度,在均衡点的上下小幅波动。但是,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领域,供需紧张却几乎是一种常态。近几年,铁路运力紧张的状况也始终没有得到缓解,路网建设滞后成了提升运力的瓶颈。导致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投资主体资格的行政性垄断。实际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业已证明,人为地设置市场准入高门槛,以行政垄断之手力压市场无形之手的代价,就是供需失衡以及由此造成的整个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紊乱。如果那些垄断行政性权力的部门,能够转换角色,专心致志搞好规划和预测,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信息服务,那么,由市场筛选出来的投资主体就会各就各位。

也许并非偶然,电荒声中,传来了曾担任过北京供电局局长13年的赵双驹即将被审判的消息。这个赵双驹,于短短两年间,“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本息合计11.2亿元的担保,造成北京供电公司损失4.57亿元”……引号中的话,是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的报告所称。近些年,电力单位屡屡曝光于国家的审计报告当中,所涉款项往往数值巨大。明摆着,这些审计出的违规腐败事件,也与垄断脱不了干系。

今年,北京市民用电涨价,每度只提了4分钱,引起了些微波动。提价的根据,当然是发电和供电的成本上升。不知道赵双驹造成的这4亿多元损失,是否被计入了发供电成本……腐败的危害由此可见一斑。垄断的危害由此也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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