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意大利所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2005-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穆方顺 我有话说

本报罗马1月3日电 意大利政府依据议会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于日前颁布了严格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的政令。

按这项将于2005年1月10日生效的《政令》,意大利境内一切公共机构和包括餐厅、酒吧、舞厅等在内的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所有禁烟场所必须张贴禁烟标志和相关的处罚措施

对吸烟者处以275欧元以下的罚款;对公共机构领导人和公共场所的业主处以2000欧元以下罚款;如有孕妇或儿童在场,罚款数额加倍。公共场所的业主必须即时向有关部门填送罚款通知单,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勒令其停业3天至3个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政令》同时规定,上述场所可以设立隔离、封闭并装有完善通风设备的吸烟厅室。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