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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几个“问题明星”又何妨

2005-0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缪新华 我有话说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因各种问题遭到过质疑的明星、歌星复出后,频频参加演艺活动,不断在镜头前扮演各种角色。我不知道人们在看她们的戏、听她们的歌时会怎么想,但我总觉得不是味儿。

一位因生活问题而隐匿歌坛的“问题明星”复出后,不久前来到笔者周边城市商演,当地观众都把她当作茶余饭后的“问题娱

乐新闻”,大多并不关心她唱什么歌,她再唱当年的成名曲也少了由衷的喝彩。但是,“公款追星”依然少不了她们,当地官员依然把她们很当回事。有些“问题明星”还做了主持人,还要推新专辑,前途被人看好。演出界的有些专业人士也说,“她们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再次站起来,再次回到一线女星的地位”。我想,即便是回到一线女星地位又怎样?还能像以前那样受人尊敬吗?

在这里我倒不关心她们是否会受欢迎,我担心的是那些狂热的追星族们会不会从她们身上受到误导。因为他们曾经发生过的“问题”,毕竟有悖于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应该说追星族大都是涉世不深、人生观尚未成熟的年轻人,因此社会有权对明星偶像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他们不仅应是事业上的佼佼者,还应有人格魅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问题明星”当然也不该一失足便“永世不得翻身”。但是,明星偶像的影响不可小觑。国外有些“明星”出了严重问题后许多公司都不与之签约,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了市场。文学艺术的传播是为了陶冶情操、美化心灵,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需要更多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和人品艺德健康向上的青年演员,他们在“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同时,也能以自己的人品为社会树立正确的榜样。让“问题明星”无限制地“释放能量”,就像“问题官员”带“病”工作一样,他们的污点会被人们的眼睛放大,而使青少年受到污染。其实,生活中少了那么几个“问题明星”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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