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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瑞:提高农业竞争力迫在眉睫

2005-0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田永胜 我有话说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时指出,农业要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提高核心竞争力。这一问题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农业产品市场已经高度融入国际市场,提高我

国农业竞争力已是迫在眉睫的战略需要。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

    我国农业竞争力还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记者:农业竞争力的内涵是什么?我国农业目前在国际上整体的地位如何?

万:农业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也是农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集中表现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安全、效益(包括农产品加工增值)和生态五个方面。从数量看,我国已经是世界农产品第五大出口国和第四大进口国。但从出口的产品结构和质量来看,我国还不是农业贸易强国,农业竞争力不强。近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一直保持在160亿美元上下,约占总出口比例的5%。200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到214.3亿美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多一点,占全国出口总额的4.3%,而世界平均水平在10%以上,南美洲国家超过20%。这说明,我国农业竞争力还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记者:您认为我国农业在哪些方面已经具备了竞争力,哪些方面还不具备竞争力?

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五个方面集中表现在价格上。也就是说,我国有些农产品与国外产品相比具有价格优势,这类产品集中体现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和花卉以及绝大部分畜产品和水产品。猪肉和牛肉的国际市场价格至少高出我国国内价格一倍以上;水果也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蔬菜出口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数量最多。而在某些资源密集型产品方面,如粮食和油料等大宗产品,与国际价格相当,不具备出口竞争力。

我国农业竞争力不强,在不同产品上有不同表现。大宗农产品主要问题是专用性不强,品种多而杂,不能满足大规模加工企业的需求;水果蔬菜在包装、外形、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畜产品主要是在饲养方式、屠宰设备、兽药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记者:在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越来越紧密联系的新形势下,农业出口应当如何应对这种新的形势?

万:在农业产品出口发展方向上,要实现五个转变:进出口农业产品由调剂国内市场余缺转变为面对世界统一大市场实现供求平衡;农业产品出口的主要目标由创汇转变为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扩大劳动力就业;农产品出口结构由出口初级产品为主转变为初级产品、特色产品、加工品并重;出口农产品重点要由土地密集型转变为劳动密集型;出口农业产品的质量控制由单纯的质量认证转变为全过程的产品质量体系认证。

    抓好一项改革,实行两个战略

记者: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是否局限了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可能性?

万:这个问题首先要一分为二地来看。由于“地少”,我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成本较高,但是另一方面,我国“人多”,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成本低、效益好,有一定的优势。以蔬菜为例,单位产出需要的土地投入只有粮食的10%―30%,而劳动需求是粮食的4―5倍,这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

其次,从发展来看,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农村土地流转和各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成为必然,为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和信息化创造了条件,从而克服了“人多地少”的弊端,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和农业效益。

记者:要提高我国的农业竞争力,我们应当重点抓哪些工作?

万:概括地说,我认为重点要抓好一项改革,实行两个战略,加强两个建设,突出三个发展。所谓抓好一项改革,就是应加快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所谓实行两个战略,一是按照农业产业化路子,推进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战略,二是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加强两个建设,一是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三个发展,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别是深加工;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发展。

    着力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记者:您提出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如何找到一条既保持农户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又有利于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以及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路子。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实践证明,农村土地股份制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而且是当前解决土地纠纷的一项有效措施。

记者: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与提高农业竞争力有什么关系?

万: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对提高农业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实现增产增效;二是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现代化管理,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都将大幅度提高;三是农民生产积极性高。实行土地股份合作,使农民真正拥有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收益权。承包农户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还是投资者;既是打工者,又是经营者,还是老板。承包农户可获得三个层次的收益,即土地承包权收益、股份分红和优先就业收益,有利于他们增加对土地的物质技术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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