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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3亿人口日所想到的

2005-0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臧旭恒 我有话说

2005年1月6日,我国迎来了13亿人口日。这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却有许多值得人们重新深思的话题,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制度安排、模式选择等等。

关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度”的把握

公平与效率之争是一个老话题了。在鱼与熊掌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无非两种选择

: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或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们现在大体上倡导的是后一种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这是一种缩小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差距的选择。似无可非议。问题是“度”如何把握:效率优先,优先到什么程度?兼顾公平,兼顾到什么程度?一般说,效率优先,就要使收入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是不是收入差距越大,效率就越高?另外,收入是仅指劳动收入,还是也包括其他收入,如资产收入等。假定收入差距越大效率越高,是否还要考虑一定经济社会环境下社会整体的承受能力,考虑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于“公平”的界定,人们争论很多。我这里谈的主要是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这是要解释的第一点。要解释的第二点是,通常经济学家认为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内,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分配的差距有一种先扩大、当达到一定程度后再缩小的趋势,即“库兹尼茨倒U曲线”。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处在“库兹尼茨倒U曲线”的上升阶段,即收入差距扩大阶段。要解释的第三点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目标取向应是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一方面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发生的,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制度创新、制度变革相关;另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扩大与市场化改革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即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社会应该有能力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我们不能因为收入分配差距过于扩大而对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产生疑问。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收入分配问题,不能借改革的名义为收入分配差距过于扩大的问题开脱。社会和谐发展应是改革的市场化取向的题中应有之意,而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衡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我国大约在0.45左右,按国际社会一般接受的观点,已经超出正常社会所能承受的“度”。天平在向“兼顾公平”倾斜。即现在要强调一下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1、增加居民收入,稳定收入增长率,调节高收入阶层收入,增加低收入阶层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目前,我们需要缩小收入差距,这其中的重点在于调节收入最高的10%居民的收入,增加收入最低的10%居民的收入,努力形成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我国收入分配形成最低、最高收入居民比例都比较小,中等收入阶层居民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格局。

2、扩大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目前,我们应该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完善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针对中等收入、高收入阶层居民,使他们能够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良好预期,增加其当期边际消费倾向;另一方面是针对低收入户、困难户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加大对这部分居民的转移支付,逐步提高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这部分低收入居民的现期消费。

3、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的投入,适当控制高等教育收费。对于义务教育,我国虽有《义务教育法》,但义务教育的投入是以地方财政为基础的。许多农村贫困地区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捉襟见肘,而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对于经济欠发达国家来说,对促进收入公平和经济增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应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的投入,应该从财政制度上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建议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改由国家中央财政直接拨款,彻底解决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问题。对于高等教育,我国从1997年开始统一实行招生并轨,全部实行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目前虽然教育投资具有较高的回报率,但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收费已偏高。所以,如果能适当控制目前高等教育的收费,将带动居民对教育的投资。

4、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其累进程度,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目前,对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的政策效应争议颇多。征收遗产税及赠与税虽然难以直接刺激消费,但可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防止收入两极分化的目的。因此,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通过影响收入分配间接影响消费。由于遗产税及赠与税是对财产课税,对穷人来说,即使开征,对他们的收入水平也没有多少影响,尤其遗产税,他们被排除在纳税范围之外。对于富人,由于他们的储蓄倾向比穷人的倾向要高,则不可避免地要负担较高的税款,其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变动程度比穷人要大得多。因此,关键是要通过征收遗产税及赠与税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促进收入分配格局向中等阶层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转变。

关于社会和谐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

与此相关,社会和谐发展也是一个老话题了。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史看,社会和谐发展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高速增长之间似乎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尤其在我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中庸之道”、“和为贵”,加之人本性中固有而且长期被传统体制熏陶放大形成的惰性、循规蹈矩惯性,与经济体制变革、经济增长转轨形成制度与观念之间的空隙。改革、制度创新既要以冲破陈旧的理念、以人们的观念转变为其前提或基础之一,又要充分考虑到观念转变与制度变革的时间差,即观念转变的渐变性和相对滞后性,允许人们有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谅解人们在观念转变过程中的反复性和抵触性。

人类理念一直在苦苦寻求“理想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简单、明确、没有任何疑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极容易变形、偏离,甚至被曲解。“以人为本”,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目的的高度表述。

从13亿人口日我们还想到,或者更准确些说,从上述论述中引申出来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近几年人们已经认识到、并且已经坦然接受的一个事实是,中国经济从整体上看已经由短缺经济转变为相对过剩经济。但是,经济学家似乎还没有认真思考在这一经济现象背后所隐藏的经济社会深层悖论。一方面,生产相对过剩,大量的制造业产品和相应的众多企业苦于市场需求空间窄小;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需求主要由于收入水平限制而得不到满足。人类理智在寻求破解这个经济制度安排上的“歌德巴赫”猜想方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如何通过一种更合乎人类理性的生产和分配上的制度安排,破解这个“歌德巴赫”猜想,这是经济学家们,或者更广泛些说,是人类理智需要为此继续上下求索的课题。

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选择

除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安排外,从13亿人口日思考的另一个问题,或者引申出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选择。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主体是循着工业革命的思路,即蒸汽机、机械化―――电动机、产业化―――计算机、自动化之路发展的。工业化的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制造业的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竞争力的主要基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在这条“老路”上疾步速进。“MADEINCHINA”成为世界品牌和我们的理想,世界制造业中心成为我们的骄傲。曾几何时,中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世界第二,轿车进入家庭导致大城市交通堵塞、空气污染,最终世界油价作出反应。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探讨没有改变我们在老的轨道上前行的步伐。

当然,老的工业化国家也早已引发过“人类社会到底向何处去”的争论,也早已有人类回归到大自然中去的论调。20世纪70年代就有“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悲观论调。尽管这种种非主导观点被人类的种种伟大成就所淹没,但是,新世纪的大海啸似乎又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人类与自然的不协调埋下了或者说孕育着巨大的危机。依此看,“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等并不仅仅是执政者的口号,而是对人类与自然不协调的呐喊。到目前为止,现代物质文明是以地球、大气层的生态失衡,自然资源的破坏性开采为成本或代价维持的。问题是,以这种方式,13亿人口现代物质文明的获得是否能够得到自然界的认可。

哲学大师康德曾经指出,人类理智十分喜欢建设,经常把已经建成的大厦拆掉,扒开地基看一看,是否牢固(《形而上学批判导论》序言)。当然,康德这里所说的“大厦”是指人们建立的种种理论体系。当13亿人口日到来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把以往形成的、束缚着人们思想的种种“现存观念体系”大厦拆掉,扒开地基看一看,是否牢固?经济学大师凯恩斯在《通论》中指出,“……思想,其力量之大,往往出乎常人意料。事实上统治世界者,就只是这些思想而已。许多实行家自以为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却往往当了某个已故经济学家之奴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人类在进步,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认识自然界,认识社会并试图征服自然界、征服社会的路途上已经走得足够远。现在,是否需要小憩一下,回头看看,再抬头望望,路从何处来,又通向何方?(作者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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