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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每个贫困生完成学业

2005-0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蔡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任何一个考上北京大学的学生,只要进了北大的校门,我们都会先安排好他的学习、生活,不管他是不是贫困生。”北京大学招生办主任董德刚说。

与北大一样,全国高校都有类似举措,保证刚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这得益于教育部规定、各高校都建立的“绿色

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004年,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确保每个贫困生都顺利完成学业。为了这一目标,教育界和社会各界都在努力。

对贫困生的最直接帮助来自国家助学贷款。这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助学贷款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明确要求“完善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温家宝、黄菊、李长春、刘云山、陈至立等也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心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于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八个城市开展试点,200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6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这个文件,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同年,为切实解决好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的问题,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了全国高校家庭贫因大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落实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绝大多数高校都把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改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四川大学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新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北京科技大学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守信用、不违约,按时归还贷款”承诺书,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湖北省还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实施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毕业后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的,省教育厅每年结予5000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助学贷款。2004年,首批306名大学生已奔赴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据了解,自200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有关金融机构审批全国高校贷款学生23.5万人,审批贷款合同金额21亿元,有20多万大学生得到发放贷款合计10亿多元。全国自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以来,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115万人,审批贷款合同金额96亿多元,先后有108万名大学生得到发放贷款69.8亿元,为高校改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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