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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8%和7.7%看农民收入快速增加

2005-03-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记者从“两会”统计信息咨询中心了解到,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这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统计数字表明,从1997年到2003年这7年中,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4%,但同一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8%,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去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实际增长7.7%。

去年“两会”期间,“三农”问题是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中国广大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切身利益牵动着所有代表委员的心。他们为解决“三农”问题出谋划策,提交了大批提案议案。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8日最新公布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这一年农民的收入快速增加,各驻地的委员们一说到这件事,一个个不觉喜上眉梢。

农业界的委员们说,只有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才能够持续地发展。去年的“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专发的关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文件。这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视程度。

一年来,各界委员提出的有关“三农”问题的提案,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经济界的委员认为,高度重视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实际上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体现了正确的政绩观。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因此,真正的政绩不在于GDP的增长速度有多快,不在于搞了多少漂亮的大工程,关键在于这一切是否带动广大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会学家景天魁委员说,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68元的标准,去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90万人;按年人均纯收入669―924元的标准,去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97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40万人。中国农民的数量非常庞大,增加农民的收入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中国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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