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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妇女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2005-03-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在迎春花开的季节,我们迎来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我们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致以节日的祝贺!

“妇女能顶半边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运动蓬勃发展,妇女事业不断进步,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广大妇女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

强,展示了新的风貌,做出了突出业绩,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和赞誉。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团结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实践。亿万妇女满怀信心地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中国妇女运动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妇女的命运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妇女事业始终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时代赋予中国妇女的光荣使命。广大妇女要紧跟时代步伐,肩负自己的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男女平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为广大妇女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舞台。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也要在妇女参政、就业、受教育等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共同把我们的社会建设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进一步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在妇女群众中做好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的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形成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在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广大妇女要积极迈向发展新天地、取得事业新成就、创造美好新生活,努力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充实知识,增加本领,发挥才干,建功立业。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提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引导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来,团结带领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满腔热忱地支持各级妇联的工作,支持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

今年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周年,我国政府将组织隆重的纪念活动。这是我们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妇女事业发展丰硕成果的好机会。各级妇联组织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做好各项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中国妇女事业的新局面。

人民日报3月8日刊登,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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