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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产生幸福感

2005-03-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耿建扩 我有话说
嘉宾:郭华代表(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

记者: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标准上,听说您为自己定了一个颇具人情味儿的尺度――“让困难群众产生幸福感”。您为什么如此重视困难群众尤其是他们的幸福感?

郭华:困难群众的困难,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他们幸福感产生的过程便是他们的困难逐渐消亡的过程,也是他们生活质量全面提升的过程。因此,让他们产生幸福感我认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幸福感”或“幸福指数”是一个外来的概念,但它揭示了执政的终极目的。这一感性的概念,既与我们中国传统崇尚感情的“尚情文化”相呼应,又与我们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符合,也是“以德治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

记者:您所说的“幸福感”充满了人情味儿,能否更具体一些,您认为它应该包括哪些层次?

郭华:简单说,除困难群众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外,还应该通过我们的工作让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通过我们的努力,要让他们深切感受社会友爱,对党和政府充满信赖,党群干群之间真正形成一种血肉联系。

记者:困难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您在工作中如何把握主要矛盾?

郭华: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我们沧州的做法是立足实际,优先解决困难群众的生计,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相对公平。我们连续实施了“改水工程”,结束了11万农民长期饮用苦咸水、高氟水的历史。我们还进行了农村医疗改革试点工作,借以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此外我们在城镇特困职工帮扶、农村鳏寡孤独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等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

比如,2004年沧州市在农村医疗事业上做了一些改革。首次将农村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这在河北省是首家。同时落实农村卫生工作经费,健全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我们还在青县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这个县80%的群众参加了合作医疗。

记者:在哪些方面可以看出通过你们的工作使他们产生了幸福感?

郭华:举一个例子。黄骅市小六间房村1000多人,村里的地下水就是苦咸水。因为需要经常到外村拉淡水,所以这个村的劳力外出打工者很少,农民增收受到了限制。2004年,我们投入设备为他们生产纯净水。50斤一桶,只收老百姓两毛钱。一位叫王希荣的老人端着碗喝了他平生第一口纯净水,乐得满脸生花。有人拍下了老人的幸福表情,感染了所有看过的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日俱增。这个村后来有200多名劳力外出务工。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告状信也少了。在沧州,像这样的村子还有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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