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高校要负起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

2005-03-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特邀嘉宾:纪宝成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教授) 本报记 我有话说

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议了总理的报告后,您认为高校应该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纪宝成: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重大战略性思考的结果,对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对科教文化事业,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也同样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和谐是稳定的最高境界,和谐必定是稳定的,但稳定不一定是和谐的。所以和谐的提出比保持稳定的提法更积极,要求更高,人们的关注度也更广。对于学校来讲,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作出什么样的贡献,我们理解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高等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超过了许许多多的组织,超过了企业,超过了机关,超过了居民委员会。因为学校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培养人才输送人才的地方,是人才积聚的地方,是知识汇聚的地方。我们这些在高等学校工作的人,生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对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更多一份责任、更多一份贡献、更多一份关注。

记者:您刚刚提到高校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负有特殊的责任,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总理在报告中专门提到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您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有什么看法?

纪宝成:高等学校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应该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三个方面。高等学校在教育观、发展观上应该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要把这种观念渗透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各个方面上去,要有对社会负责的一种责任意识、担纲意识。为社会提供的智力支持、人才支持等,都应当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培养人才要注重教育观的和谐,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而言,我们觉得我们要引领学生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为国家的建设、民族的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和献身;祖国的观念、人民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观念、集体的观念等要牢牢地树立起来。学生要按照总理报告中所提到的六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2004年新生开学典礼时,我谈到人民大学培养学生的最高目标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而要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首先应做合格的公民。合格包含的内容广泛,包括身心、德智、知识与能力诸多方面。我们要求学生要有诚信,要做有创造力、创新精神的公民,在重视才艺的同时重视道德的培养。所以对大学生来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民至上必须内蕴于其品质之中。具体讲我们特别强调一个诚信的观念、合作的意识、奉献的精神,强调大学生身心要和谐地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