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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在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

2005-03-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薄洁萍、李韵、王光荣、蔡闯、曹建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今天上午9时23分,随着2896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按下表决器上的赞成键,《反分裂国家法》以无人反对的表决结果,在万众瞩目中诞生。表决通过后,在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专家学者们纷纷表示,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

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中国科学院院士强伯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台湾历来是我国的领土,祖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不容置疑,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我们要以法律为武器,同各种“台独”分裂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赵存生表示:“人大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从法律角度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统一,这部法律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的法律,反映了包括台湾2300万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意愿,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

“这是一部人心所向、国运所存的重要法律。”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杨义认为,“长期的历史证明,台湾同胞有着拔不掉的中国根、割不断的中国源、冲不淡的中国情,所谓乡愁只是因了那湾海峡。祖国统一是全民族的意志,反分裂维护的是中华民族的尊严,绝不允许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作文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景天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反分裂国家法》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核心利益,体现了13亿中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表达了13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外国势力都不得干涉。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书记郭传杰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国家一贯的原则和主张法律化,是非常必要的。以法律武器,结合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其他方面的手段,将更有效地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符合法制社会建设的时代潮流。

长期以来,祖国大陆为发展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进行了不懈努力。中国科技馆馆长王渝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对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具体措施,为两岸协商谈判提供了广阔空间,体现了务实和诚意,既有原则立场,又有政策措施,全面周到,我们坚决拥护。现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也是深得民心的、可行的。

“反分裂,是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应有的法定权力。”剧作家欧阳逸冰表示,“‘台独’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行径,是所有中国人都无法接受的。”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康绍邦教授认为,中华民族历来热爱和平、反对战争,实现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两岸同胞本是一家人,血脉相连,同根共生。和平统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台独”分裂活动绝对没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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