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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法官

2005-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亚彪、陈芳、肖敏 我有话说

这是一支特殊成员组成的队伍 有人大代表、有法院干部,有媒体记者;这是一支“自助式”的队伍,总共走了3万多公里,吃住自行解决。他们暗访了11个中级法院、分院,100多个法庭。有关部门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6件36人,其中辞退4人,调出审判岗位1人。

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蔡彰深有感触地

回忆起,去年吉林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暗访法官活动―――

在吉林省法院系统,随着法官职业化工作的开展,全省7000多名法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法官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也连年开展。可一些法官在群众中的口碑还是不够好。

为此,吉林省法院制定了七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接受当事人的请吃、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借用当事人的交通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执行公务等。“‘七条禁令’看得见、摸得着、处理得了,可有些事情是表面上看不到的,为了真实了解法官队伍的工作状态,我们组织了省法院纪检干部、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对法官队伍进行了一次‘暗访’。”蔡彰说。

2004年夏天,暗访悄悄展开,暗访行动有“四招” 一看,即看法院接待窗口、看开庭;二查,对离开法院外出的法官,查其去向和行为;三守,在酒店、娱乐场所等处守候车在人不在的法官;四纠,确认法院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时,亮明身份当场纠正。

“检查人员坐的车特意使用地方牌照。有一位人大代表为了摸到真实情况,还自己花钱买了一套衣服,装扮成当事人,到立案庭立案。”蔡彰边回忆边笑着说。

第一次检查持续一个月,共发现十大类问题共计62件,构成纪律处分的22件,涉案28人。在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后,10月份,吉林省高级法院又组织了第二次暗访行动,发现法官的纪律作风情况比过去大为改观。对此,检查组都是当场交办,要求限期处理。

“当然,不能光让上级法院查下级法院,我们还从基层法院抽调人员,对省法院机关进行了两次暗访。这项活动不能‘雨过地皮湿’,我们要把它坚持下去,变成一种巡视制度。”蔡彰说,“有的法官担心自揭老底,降低法院的威信。事实证明,越是主动揭露问题,越会取得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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