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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座谈《反分裂国家法》

2005-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键兴、陈斌华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全国工商联17日举行会议,座谈《反分裂国家法》。与会人士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现实需要,是必要而适时的。这部法律的制定,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工商联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此坚决支持和拥护。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座谈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从国家法律的高度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祖国大陆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胡锦涛主席3月4日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的重要讲话和《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有力推进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

他说,祖国大陆和台湾由于历史的原因隔绝了50多年,要稳定和发展两岸关系,就必须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同时应大力加强两岸人员的接触和往来,鼓励和推动两岸广泛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两岸经济发展已形成优势互补的局面。2004年,台湾赴祖国大陆人员达到368万人次,两岸贸易额达到780亿美元。台商往来于两岸之间,已成为沟通两岸、推动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黄孟复指出,祖国大陆正处于经济上升期,为民营企业、台港澳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两岸资源的整合必然会不断加速并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工商联组织将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加强与台湾工商界、商会的联系与交流,扩大与来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的联系,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

他强调,中央政府正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相信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海峡两岸也能够和谐地、和平地发展,最终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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