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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个人信用数据库管理征求意见

2005-03-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草拟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在办理下列业务时应当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

况,包括审核个人信贷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审核企业信贷申请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除贷后风险管理需要之外,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用状况时应当获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征信服务中心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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