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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善之门莫美于和谐

2005-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顾伯冲 我有话说

“福善之门莫美于和谐,患咎之首莫大于内离”,这是《汉书・东平思王刘宇传》的一句名言,讲的是美满的家庭没有比和睦更好,最大的灾祸没有比内部离间更坏。在浩如烟海的先贤哲言中,有不少对家庭和睦的精辟阐述,比如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亲亲而尊尊,幼者教而老者养”。古往今来,很多功于天

下、德令仰止的人,都十分注意构建和睦的家庭,进而不断推进社会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能够创造一个人人心情舒畅、处处温暖融洽的生活环境,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力加快国家全面发展的步伐。从理论上讲,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实践上讲,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个人、家庭、群体、社会等方面的密切互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和谐是以家庭的和睦为基础的,构建和谐社会对建立和睦家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睦,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功成名就,事业辉煌,但做出了有悖家庭道德的事情,造成了家庭的失和甚至破碎;有的人虽然家庭一团和气,亲密无间,但为配偶、子女谋求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甚至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举家陷入犯罪的泥潭,导致整个家庭的悲剧;还有的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搞“近亲繁殖”,看似和睦,实质腐败。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对社会的全面进步缺乏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这句话虽然是对各级党员干部来说的,但对建设和睦家庭也是适用的。建设和睦家庭,必须先修其身。每个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睦友爱、勤俭持家、甘于淡泊、乐于奉献,树立一个崇尚真、善、美的家风;其次要立足于严。关心不能失严,亲情不能没有原则,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和睦。做事、说话要讲原则、讲公德,决不能为所欲为、随心所欲,否则就会家中规矩不存,从而导致一些亵渎伦理、放纵行为的事情发生。在管住自己的同时,一定要管好家人,从严治家;要坚持于预。预者,防也。和睦家庭的建立要从孩子抓起,早教育,早培养。要从小培养孩子爱学习、爱劳动、帮助他人等良好习惯,长大后成为一个既掌握现代文化知识,又有高尚道德情操,德才俱佳的人,为持续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增添活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从每个家庭的和谐做起。这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事情,而是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协调。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所在;对于广大党员来说,也是一种先进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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