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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考驾证先受救护培训

2005-03-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柳路 我有话说

四月一日起,贵州省将对初学驾驶人在规定学时内进行伤员救护培训和考核,之后方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考试。这一规定旨在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率。同时,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除了要参加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伤员救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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