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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大学术沙龙让学生学习更自主

2005-03-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苗家生 通讯员 罗宝旭 我有话说

本报讯如何培养、指导研究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谭晓玉教授发起的“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活动开创了一条探索研究生培养与自主发展的新模式。

沈阳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自今年开学以来,该校教育经济与

管理研究所积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尝试新的举措―――“教育法学学术沙龙”。目前,“教育法学学术沙龙”已举行了两次活动,谭晓玉教授和他指导的研究生及其他同学围绕“中国教育法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轻松、活泼、新颖的活动方式引起了研究生们的浓厚兴趣和参与积极性。据谭晓玉介绍,“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是一种活动定期、讨论限时、内容定题、形式活泼、目标明确的小型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每双周举行一次,活动时间三小时,由一位自愿报名的研究生选择与教育法学研究相关的话题,做半小时左右的主题发言,其他参与者围绕主题展开自由讨论。主题发言的研究生须做好书面发言提纲,提前一周发送到每一位自愿参与者手中,其他参与者根据主题发言人的提纲内容,做好提问和讨论的准备。每期选题可以是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或者是研究生在学习与研究中所思考的感兴趣的问题,也可以是参与导师研究课题的子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在活动中,导师是研究生学习的引路人,研究生成为研究的主体。导师的引导和启发代替了传统的讲授与灌输,研究生的讨论与思考代替了传统的被动听课与接受。这种讨论自由、观点争鸣、思想碰撞、形式活泼的学习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研究生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沈阳师范大学的“教育法学学术沙龙”引起了研究生的热烈反响,他们对这种全新的“授课”模式兴趣浓厚,积极参与,课堂上气氛活跃,讨论热烈。“教育法学学术沙龙”的倡导者谭晓玉表示,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放手让研究生自己来办,导师既是学术沙龙的顾问,也是活动参与者;同时,有计划地将其纳入日常研究生指导与培养工作中,使导师的指导与学生的研究相结合,学生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相结合,研究过程与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质量相结合,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学生发展成长相结合。通过这些探索,使导师名符其实地“指导”,让研究生名符其实地“研究”,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独立思考、自主研究、自律完善、发展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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