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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电子垃圾”坚拒国门之外

2005-03-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天津3月30日电记者张翼从天津海关获悉,今年1月份以来,天津海关海运通关现场已连续查获废旧物资走私违规7起,涉及货物203吨,价值106.92万元人民币。天津海关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H986集装箱检查设备的作用,进一步加大风险分析和查验布控力度,坚决将“电子垃圾”拒于国门之外。

据了解

,电子废物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垃圾,这些垃圾中含铅、水银、镉等有毒物质,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2002年8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当时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现已并入商务部 和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禁止进口电子垃圾的法规。这一法规不但禁止了进口废旧电子器物整机,而且将废旧电子器物零部件和破碎件也列入了禁止进口的目录。但是由于电子垃圾处理利润不菲,一些不法分子仍要铤而走险,从事非法的电子垃圾走私活动。

据天津新港海关查验人员介绍,比较常见的“电子垃圾”走私手法有三种:一是重量、含量申报与实际不符,通过少报多进来达到逃税的目的;二是瞒报实货状态,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如实货为蜂窝状的废渣,却申报为正品的金属材料;三是利用集装箱混装不同类别、税率的废旧物资,然后或瞒报品名、或伪报含量和比重,达到逃避国家禁止限制进口货物管理的目的,如向海关申报为废塑料,实际货物却是国家禁止进口的“电子垃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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