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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控大学食堂高价菜

2005-04-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凌翔 我有话说

本报青岛4月2日电(记者凌翔)从现在开始,许多大学生吃不起学校“食堂饭”的现象,在山东高校将得到有效遏制。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处处长王菁华介绍,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已下发了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大学食堂的“高价菜”。根据该省教育厅的规定,今后大学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要按4比4比

2的比例供应低价菜(1元以下)、中价菜(1元-2.5元)和高价菜(2.5元以上)。此外,各学校食堂还要设“爱心窗口”,为学生免费提供汤、佐料等,并保证学生实际就餐率达到75%以上。规定还要求,大学食堂不准实行“层层转包”,食堂的饮食物资一律实行集中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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