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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立法保护水域环境

2005-04-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常晓清、记者蔺玉堂从河北海事局获悉,我国第一部规范沿海和内河水域防止船舶污染的专项地方法规《河北省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分别就船舶及相关作业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

详细规定,是一部可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河北省海域处于渤海湾底部,海岸线长达487公里,物产丰富,旅游业发达,海洋经济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沿海的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和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大幅提升,去年已超过2.2亿吨。每年进出全省海域的大型船舶近4万艘次,其中包括大量运输油类货物和散装危险化学品的大型船舶,特别是运输石油产品的船舶日益增多,对全省水域环境带来很大的污染损害风险,防止船舶污染工作面临着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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