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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岂能“锁定”河南人

2005-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日前,深圳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大横幅,上书:“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也受到读者惠铭生的质疑。

惠铭生在媒体上撰文指出,谁也不能否认,在任何地方都既有守法的公民,也有不守法的公民。河南人身上并没有打着

犯罪的烙印。作为河南人,违法犯罪者毕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是守法公民。在深圳那个辖区,也许犯罪者多是河南人,但打击犯罪,针对的应该是其行为,而不能以其身份和籍贯来作判断。警方的横幅中将出身作为一个犯罪特征来强调,明显是一种籍贯歧视,是对河南人的侮辱和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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