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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评议“一府两院” 主要组成人员实行“阳光操作”

2005-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郭奔胜、赵诚 我有话说

南京市人大对政府官员监督又有新举措。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今后南京“一府两院”主要组成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实行“阳光操作”,述职人员名单通过网站或媒体公布,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并当场公开结果,以此增强人大监督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新办法还首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

员对述职报告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结果,同时作出了“满意率两次不过半数调整职务”的刚性要求。办法还纠正了对述职对象范围的模糊表述,首次明确规定,政府的副市长、“两院”的副院长、副检察长都在述职评议之列,使述职评议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主任徐士清说,将述职人员名单在网上或媒体上公布,本身就是接受基层群众公开评议的一个途径,这种开门评议方式是人大进一步扩大民主的体现,使述职人员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透露,过去顾及领导面子,测评结果都是小范围公布,这也是公众评价人大监督不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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