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出台

2005-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7日电记者董山峰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近日已下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正

的原则,向媒体公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构成。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办法》对维修费和管理费作了原则性规定。

[值班总编推荐]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值班总编推荐]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