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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

2005-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虹伟 我有话说
眼前的这位警察令人“刮目相看”:与你对视时,他只能侧着头用仅存视力的右眼睨视着你;与你握手时,他伸出的是满是伤疤仅存四根手指的右手;与你交谈时,他下意识的与你靠近,用仅存听力的左耳倾听。他就是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于尚清。

在齐齐哈尔,提起老于无

人不知,而说起自己的事迹,老于总是朴实的说:“我只是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而不愿意再多说。

2003年9月1日,在齐齐哈尔市萨拉伯尔酒店内发现了定时炸弹。在生死选择的关键时刻,于尚清对局长说:“我是一名党员,而且我具备一点排爆的经验,就让我上吧!要伤就伤我一个人!”进入现场后,他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炸弹装置被绑在煤气管道上,犯罪分子是想造成连环爆炸。用于定时引爆的机械闹钟在“嚓嚓”作响,任何震动或触动都有可能引发爆炸,他果断地剪断了引线,又用壁纸刀割开固定爆炸装置的多层胶带,轻轻剪断白线,接着又剪断红线……爆炸装置被成功拆除了,这一天,他连续拆除了3枚爆炸装置,就在大家向于尚清祝贺的时候,现场又发现了8枚爆炸装置。这一次,于尚清给妻子留下了短短的一封遗书:我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不要给组织上添麻烦,要让孩子好好干,以后成为国家有用的人。然后,他便进入了现场开始了紧张的排爆工作,一枚,二枚,三枚……于尚清成功地将10枚爆炸装置拆除并安全移离酒店现场,当他拆除最后一枚炸弹时不幸发生了,随着“嘭”的一声巨响,炸弹爆炸了,立时浓烟滚滚,于尚清当场身负重伤倒在血泊中,他的整个右手手掌被炸裂、拇指被炸断、食指被炸飞,爆炸碎片钳入双眼晶体,身躯被炸伤100多处。

老于的妻子至今一提起丈夫受伤时的情景仍是泪流满面:“在手术室门口我等了四个小时。天亮的时候,老于终于被推出了手术室。他浑身缠满了纱布,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与我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于尚清。手术一周后,他脸上、双腿开始流脓。崩入肉里的碎玻璃,一点点向皮肤外排出。老于简直就像一个刺猬,浑身都露出了密密麻麻的碎玻璃尖。我一边哭,一边用牙签给他往外挑,他的左腿骨上有一块大玻璃,用牙签怎么也挑不出来,儿子就用指甲刀往外夹。碎玻璃被夹出来了,可是上面却沾了一大块肉。那天,从老于身上挑出的碎玻璃,用报纸包了整整一大包。看着老于那血肉模糊的身体,捧着那一大堆带着老于血肉的碎玻璃,我的心都碎了。但作为他的妻子我是太了解他了,当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即使是让他献出生命,他也会义无反顾!以后如果再有危险,我家老于仍然会冲在最前面。”

于尚清在一夜之间因排除11枚爆炸装置而成了英雄。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时的辉煌绝非偶然,而是他多年来一贯临危不惧,勇当重任的集中体现。在从军的23年中,他2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7次受到集团军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嘉奖。在从警的五年时间里,他数十次面对死亡考验,排除了2000多枚日伪时期留下的各种炮弹。

建华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春才又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现在,老于被定为六级伤残,领导劝他在家休息,但他说什么也不同意,继续战斗在岗位上。而且,遇到一些险情发生时,他仍然像从前一样,挺身而出,冲在前面。2004年8月,有人发现了一个地雷。接到报案后,老于立即拖着伤残身体赶到现场。他发现那是一个日伪时期遗留的松发地雷,如果人踩到了它,它并不发生爆炸,但只要一松开脚,马上就会发生爆炸。为了防止震动引起爆炸,老于将这枚地雷揣在怀中,骑上摩托,慢慢地来到市效的大江边,用力将地雷扔进了江中。地雷一被投进江中,便发生了爆炸。”

于尚清依然是那么普通,依旧是那么平凡,他拖着病残的身躯,默默无闻地工作着,奉献着。他说:“我是一个农家的孩子,是党把我培养成为一名干部,我应该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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