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五月起边境管理全部无收费

2005-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李燕飞 记者蔡侗辰 我有话说

本报讯 2005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公安边防部门为群众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合资船船员登轮证》、《合资船船员登陆证》、《台湾居民登陆证》、《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七项证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这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继今年1月1日在全国取消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居民出入境通行证》收取工本费制度后的又一项改革措施。目前,公安边防部门在边境管理工作中已全部实行无收费。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