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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档案纳入法制化管理

2005-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慧 我有话说

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等,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送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地加大了城市地下空间、特别

是地下管线的开发和利用,加强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但由于一些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专业管线管理单位等,不能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送交地下管线档案,致使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查询服务工作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施工中挖断地下管线、停水停电、煤气泄露甚至爆炸、交通阻断等事故屡有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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