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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在浙首发

2005-05-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沈雁、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5月9日电 浙江台州路桥区大红袍果业合作社和台州市农友园艺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天从台州市工商局领到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据悉,这是自去年11月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以来,全国成立的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面对

日趋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农业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加剧,急切地需要一家一户的农民联合起来,农民合作社应运而生。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在国外已有150多年历史的组织形式,在国内却一直没有取得法律地位,没有法人资格。

为了更好地关注“三农”,服务“三农”,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立法,于去年11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并明确农民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全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法规,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开始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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