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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观点

2005-05-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听证会不能违背民众的意愿

五一“黄金周”前,有近1/3的景点顺利通过听证,“涨价”了。面对着凡“听”必“涨”的听证会,人们不禁发出疑问 为什么屡屡出现听证会代表同意,民众却不同意的事 是不是只“听”未“证”,把严肃的听证会“走了过场”,错表了民意 听证会到底有没有规矩

作者于猛在一篇人民时评中指出,事实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曾于2002年制定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表明了政府在进行关乎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价格决策时,实行公开、透明决策,接受社会监督的决心。申请涨价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多听听群众意见,不仅要考虑小部门的利益,更要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领会,涨也要涨得明明白白。

企盼保护患者权利的法律出台

据报道,在广州打工的王小姐到一家医院做检查后,医生就手术费与其讨价还价,从一开始的5000元降到2000元。当王小姐产生怀疑表示不愿做手术时,医生竟带着她的B超和验血结果“失踪”了。护士说 “不住院就拿不到检验结果,这是医院的规定。”

医院怎能作出这种形似敲诈勒索的事情来 作者岳建国在齐鲁晚报撰文指出,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来保障患者的权利,更没有用制度性手段限制医院无限扩张的权利。就上述事件而言,王小姐很难用诉讼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我国法律中没有非常具体的相关条款。因此,一些发达国家用法律保护患者权利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因为法律明确的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试想,如果我们也拥有保护患者权利的法律,就会对医院和医生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到那时,患者才有可能脱离任人宰割的处境。

黄金周里被忽视的消费者尊严

“五一”黄金周期间发生在北京的投诉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消费者人格尊严投诉上升最快、旅游服务投诉保持零记录、33件商家虚假宣传被举报。

读者瀚海风投书晶报发表评论说,当看到北京市的人格尊严投诉快速上升的例子时,笔者的第一感觉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全面觉醒。伴随着维权意识的全面觉醒,随之而来的,将会是消费者们更为理性化的消费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黄金周虽然结束,但对于黄金周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如果在对黄金周进行经济考核的同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都能出于内心自愿地尊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那么,这样的黄金周才能真正体现出黄金的成色,体现出其社会效益。

两枚螺丝钉缺位拷问医德医风

前不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患纠纷案,某医院医生在为李某做小腿骨钢板固定手术时,为了节省,少用了两颗固定钢板的螺丝钉,造成手术失败,致使李某的小腿骨手术一年后没有愈合。

作者陈阳在济南日报上发表评论指出,以市场的眼光来看,患者与医生及医院之间也应该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合同关系,就有权利得到与之相应的良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和院方有责任、有义务让患者得到满意的结果。而这两枚螺丝钉的缺位恰恰让我们看到 本应相互信任、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被投机取巧地利用了,医生借着自己天然的身份优势不恰当也不明智地挥霍着病人的信任和神圣的职业荣誉。

黄金周离民工们的愿望有多远

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中央电视台一套前一段热播的电视剧《民工》几乎与黄金周同步结束。一部20集的电视剧,从头看到尾,没有看到民工们享受一次黄金周,有的是民工们永远劳碌的身影。

王国军在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撰文说 今年“五一”前,广东出台新的加班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要支付4倍的加班工资,但是《劳动法》规定的3倍加班工资现在很多企业还没有兑现,这4倍的加班工资,对于民工们来说,又只能成为一个美好的愿景。其实,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让民工享受到休息和休假,拿到劳动报酬,民工们的愿景实现起来并不难。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如果数千万生活在城里的民工长期游离在城市的边缘,会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均为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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