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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件不可滥行

2005-05-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健 我有话说

S君是某大学一位教法律的青年教师,由于他备课认真加之专业功底较厚,故授课深受大学生的欢迎。但眼下却为一件事而苦恼着:即系里要求所有的课程都必须制作多媒体课件,否则不能上讲台。S君委屈地说道:“制作多媒体课件对我来说并非难事。但我个人以为,某些课程未必适用这种手段。比如,我讲授的内容需要阐述大

量的法律条文,我为此手头已搜集了大量鲜活个案可予以诠释且成效已很明显,而制作课件讲述效果就很难说了。”

这番话倒引起了笔者的一番思索。

眼下在高校,制作多媒体课件上课已渐成趋势,各高校的课件大赛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无疑对促进高校运用现代技术的教育手段,运用声、光、图、文等多种信息元素刺激学生大脑进而传授新鲜知识是有裨益的。

但不少高校已“一刀切”地要求所有课程都须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而彻底摈弃传统的教学手法。笔者经一番调查后认为此举不妥。理由如次

一是多媒体课件在运用各种视觉、听觉、剖面图方面无疑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优异性,但由于其操作的速度较快且变幻多姿,在某些课程领域就有一种云里雾里变幻莫测的感觉。特别对一些基础较为薄弱的同学来说,由于其讲述和翻页时间显得过于急促使得学生记笔记的时间大为减少,因而在条理性和系统性的方面显得较为欠缺。

二是由于教师需不断地操作电脑讲述,因而在与学生的互动性的沟通方面显得不够。毋庸置疑,教师的上课,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不断与学生互动与沟通的。不少富有经验的老教师就是在对每一个同学的细腻观察后方知晓其掌握知识的真正状况的。而这种互动过程对每一个教师来说不可或缺。

三是在一些文字或数字运用量较大的课程,如法律、数学等,其内容就注定了须运用概念、判断、逻辑、推理来表述,倘若也一味地强调运用课件传授则就显得事倍而功半,效果恐怕也不会太好。

综上所述,高校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虽说代表了现代高科技用于高等教学的流行趋势,但在具体运用上,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因地制宜,因课制宜,因人制宜,而不能滥行,更不该粗暴地“一刀切”,以更好地做到传统教学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的优势互补,进而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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