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将从五月三十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在接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仍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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