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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者研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5-05-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鸿 我有话说

上海市社科联、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上海市哲学学会等单位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文精神与领导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近日在上海举行。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与会者提出,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同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联系起来,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

合起来,不断发展生产力以巩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和谐社会提供民主保障,不断发展先进文化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大家从哲学层面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做了解读,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系统内,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之间各个子系统、要素之间处于相互促进、良性运行、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状态。有学者从四个层面对和谐社会的社会概念做了区分:一是与自然相对应的社会,二是与个体的人相对应的社会,三是与经济相对应的社会,四是与国家或政府相对应的社会。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与会者强调了两点:一是全方位、多层次、跨时空性。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不仅指中国社会内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还包括中国与其他国家、其他民族、其他文化的和谐;和谐社会不仅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还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要积极发掘传统文化的精髓,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找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二是有序发展、动态平衡。和谐社会决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别、缺乏活力、发展缓慢的社会,而是建立在高度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上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能够保持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蕴涵着强大的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现代社会。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路和途径,大家认为,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价值观为指导科学分析“以人为本”的内涵,划清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以人为本”与西方人本主义的界限,强调人民或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强调每个人而非小部分人权利的平等性。二要注重利益整合与价值导向并举。整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要善于包容,承认差别,善于融合、相互促进,整合社会大系统的各个要素和不同发展阶段,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三要以动态平衡的新理念解决社会矛盾。要善于将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矛盾,从辨证思维的角度出发解决矛盾,告别“斗争哲学”,倡导“和谐理念”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才能建立矛盾解决的有效机制。四要关注和谐社会的微观结构。微观的社会结构对于实现社会和谐有重大的影响。微观的社会结构主要包括家庭和家族、单位、社区、各种类型的社团、隐性社会群落结构 主要指由地缘、学缘、职缘、甚至是由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以及心理偏好等因素形成的一种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视为一种隐性的共同体 等。它们既可以发挥维系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在微观层面化解许多社会矛盾,也可能带来某些不和谐和不稳定。应该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地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形成各方都来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格局。五要增强民族凝聚力。民族凝聚力发挥着民族凝聚、精神激励、价值整合、社会稳定的功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起着重要的维系作用。为此,要注意工作方法,建立有效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完善个人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矛盾,同时还要健全社会的公平竞争机制和矛盾释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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