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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次中韩伦理学研讨会召开

2005-05-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琳 李志祥 我有话说

主题为“道德建设与现代化进程”的第13次中韩伦理学研讨会近日在南京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伦理学会、江苏省社科联、江苏行政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主办。来自韩国、新加坡、日本和我国内地的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就和谐社会的构建,道德建设与先进文化、传统文化,道德建设与诚信及企业伦理发展等方面展开了热

烈讨论,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深刻见解。

学者们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不仅要实现经济、科学、国防等的现代化,还应包括人的现代化,人的道德素质的现代化。中国的道德建设在应对现代化时,既要接受现代化的洗礼,又要抑制现代化的膨胀,最终要从道德建设的角度推动现代化真正服务于人类的美好生活。现代化要真正成为福祉,必然把目标指向和谐社会的构建。

围绕现代化进程中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会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认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从多个不同的学科角度来理解。从伦理学的角度解读和谐社会可以看出,和谐社会本身体现了一定的理想价值,也是实现其他社会理想目标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富裕、民主和文明等价值的实现。和谐社会需要一定的道德支撑。现代化也好,和谐社会也好,都不能只依赖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和充足丰富的物质财富,还要依赖优良合理的制度规则和道德观念。科学技术与物质财富只有在合理伦理制度和道德观念的引导下,才能真正转化为人类的财富。学者们还分别从和谐社会的政治建构、制度建构和伦理基础建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有学者通过对以罗尔斯为中心的当代政治哲学的反思,循着从政治现实的分析到政治实践过程的探讨,再到政治理想的预期和论证的系统思考路径,提出了怎样从政治正义到社会和谐的政治哲学主张。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要重视制度伦理建设,必须促进制度的伦理化和伦理的制度化,制定公正的规则和人们遵守规则的观念是重要的两个方面。有学者从分析和谐与发展的关系入手,提出和谐与发展是现时代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两大主题,发展是作为更高层级的社会和谐存在的策动因,而和谐是一切发展的价值圭皋。实现和谐社会的现实道德路径是,构筑时代道德,明确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研究和确认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

关于道德建设与先进文化和传统文化、道德建设与诚信及企业伦理发展等问题,有学者指出现代化进程中的道德建设离不开先进文化的引领,先进文化为民族发展打造精神支柱,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为社会和谐持续发展设定价值目标。有学者指出诚信是涵盖道德、经济等领域的综合概念,重点强调政府诚信在社会政治、文化、经济中是建立社会道德体系的核心,有极强的价值导向功能和独特的社会整合功能。有学者提出,企业伦理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将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与作为伦理实体的企业统一起来。一条途径是“道德资本”论,认为道德本身也是一种资本,是帮助企业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另一条途径是“公民企业”论,认为企业应被视为公民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而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道德责任。大部分学者更注重后一条途径,提出为了挽救企业的社会信任危机,必须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此外,国外学者还就现代化进程中的利己主义问题,美德伦理教育问题,行政伦理中激励机制的运用等问题与国内学者进行了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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